本會於2023年6月2日舉辦了「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與公務員工會及公務員」座談會,邀請了3位別具分量的嘉賓講者為本會幹事作專題演講,分別為:邁臻研究所總監宋立功教授,主講「公務員工會與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博士,主講「政治安全與經濟安全對僱主僱員的攸關影響」及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先生,主講「《香港國安法》實施多面睇及與國家安全的唇齒關係」。
當天,本會有50名幹事來自不同的分會/盟會參與座談會,大家都深受3位嘉賓講者演講內容的啟發,大大提升了對國家安全的全面及立體的認識、加深了解國家安全與強國建設的唇齒關係、促進本會探討公務員工會維護及推動國家安全與強國建設的角色、提高了警惕避免分會/盟會在會務運作上作出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及加強公務員工會及公務員自覺維護、推動國家安全的意識,並推而廣之予本會分會/盟會執行委員會的全體委員及會員。
邁臻研究所總監宋立功教授在當天上午第一節主講「公務員工會與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點擊可閱覽演講報表),他全面、深入淺出的闡釋以下各項的重點內容:
- 何謂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 何謂強國?政權穩定、經濟實力雄厚、人民生活質素高、國際影響力大、軍事力量強大、科技及教育水平高。
- 一國兩制對助力國家建設有重大作用;沒有國家安全,一國兩制難以行穩致遠。
- 從香港發展史看國家安全問題;百年巨變叠加地緣政治衝突激化國安風險。
- 公務員的重要性:政府有效運作依靠公務員的盡忠職守;有為政府離不開公務員的積極進取;維護國安公務員守在最前線;防範間諜滲透及策反要求公務員須有國安敏感度。
- 公務員工會及公務員對國家安全應有的正確態度:堅持增廣見聞、加深了解國情、增強國安意識;宣講事實及正面的觀點;敢於對抗外部挑釁、造謠、抹黑、軟對抗以及攻擊;對會員進行國安教育乃題中之義;爭權益搞抗爭避免踰越國安界線;在《基本法》第23條規管下,警惕與外國政治組織的互動;工會日常運作要符合法律規定,避免被敵意詆毀而成國安的缺口。
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博士在當天上午第二節主講「政治安全與經濟安全對僱主僱員的攸關影響」 (點擊可閱覽演講報表),他從國際形勢及國家安全大局的宏觀角度,以較闊的視野概括闡釋以下各重點:
- 政治安全與經濟安全的影響。
- 政治安全受到重大的挑戰,百年大變局中處於動蕩變革期,變和亂交織交疊。
- 中國崛起,其現代化的模式非西方化的一套;「西方模式」在走下坡、破滅的情況下引致更多政治、經濟不安全的挑戰與危機。
- 中國外交政策與安全考量面對重大挑戰:金融圍堵、貿易抗中、科技制裁、全球暖化、世界經濟復甦脆弱、全球治理失衡,等等。
- 政治不安全致主權不穩定、金融不安全,而令投資減少、經濟難以發展,再而引致高失業率、高通脹率;不論僱主、僱員、平民百姓皆受害。
- 《香港國安法》是政治安全、經濟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令香港由亂轉治,由治及興。
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先生在當天下午主講「《香港國安法》實施多面睇及與國家安全的唇齒關係」,他詳細介紹《香港國安法》的內容和分享實施經驗,重點扼要如下:
- 國家安全涵蓋20個重點領域,最新加入了人工智能安全、數據安全、金融安全和糧食安全。國家安全就是要確保我們的領土、主權、治權和人民的整體安全。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危害香港的安全即危害國家的安全。
- 《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4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1) 分裂國家, 2) 顛覆國家政權, 3) 恐怖活動, 4)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些罪行的定義嚴謹,市民不會誤墮法網。
- 《香港國安法》針對上述4種罪行,而《基本法》第23條則訂明香港特區自行立法,禁止7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分別是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全世界幾乎沒有一個國家會容許地方政府立法規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特區及澳門特區是例外。
- 回顧1997年回歸前,香港已有不少法律禁止叛逆和背叛「皇室」等行為,然而這些法律在回歸後仍未有進行適應化。此外,香港特區過去20多年出現多次的社會亂象,雖然特區政府於2003年曾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但未能成功;2014年非法「佔中」,參與者自稱「雨傘運動」;2016年旺角暴動由「運動」升級至「魚蛋革命」,暴力思想進一步滋長,而過程中暴徒的行為已由逃跑轉為有目的地傷害警察的暴力,最後演變成暴動。市民,特別是年青人,反對特區政府,箇中顯示人心尚未回歸,對中國歷史認識簡單,對國情、國際形勢欠認知和理解。是以2019年終於出現了「黑暴」,暴徒提出顛倒黑白的「和勇合一,違法達義」的口號。由於香港為一國之下的特別行政區,故中央出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30日通過《香港國安法》,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當晚《香港國安法》在香港實施。
- 介紹過去三年的實施經驗及列舉案例說明:香港的法庭在不同案件中所確立的原則,充分體現了香港特區所實行的普通法制度,與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成文法訂立的《香港國安法》有機結合。《香港國安法》亦有域外效力,若有人在香港以外的國家/地區做出違反《香港國安法》行為,《香港國安法》仍然適用。就「某些行為」是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方面,副局長提到應先反問自己如「某些行為」有「擦邊」、「踩紅線」的可能性,為何不選擇不做。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體公務員的共同責任,公務員工會應提高敏感度,學習中國歷史、文化、國情,並在工作中多點從維護國家安全的角度出發,不要讓別有用心的組織和人有機可乘。
三位嘉賓講者的演講內容非常豐富、精彩、貼地,出席座談會的幹事均感一天的時間太短了,實意猶未盡。
座談會最後壓軸邀得中聯辦劉松林副部長親臨,為本會幹事頒發座談會出席證書、給予鼓勵。
一天的座談會令本會幹事深受啟發、獲益良多!維護國家安全,公務員工會、公務員有不可或缺的角色,更是責無旁貸。公務員工會、公務員達到自覺維護國家安全、自覺推動《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離不開建立愛國愛港的情懷。《香港國安法》的力度已發揮震懾力,使香港社會迅速回復安全安定、國家安全得到落實;長遠而言,對宣傳《香港國安法》、國家安全、強國建設亦需加強溫度,使其深入民心。本會將繼續大力推動深入認識國家安全、強國建設,助力特區政府夯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成果、落實融入國家強國建設的發展大局,而促使本港由治及興。
對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發展大局的認知與踐行非一勞永逸,知與行要不怠懈、不停步!